12月23日,財政部的官網(wǎng)刊登了來源于人民日報的《建立現(xiàn)代財稅體制》一文,作者是財政部部長劉昆,文章談及房地產稅:
健全以所得稅和財產稅為主體的直接稅體系,逐步提高其占稅收收入比重。進一步完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適時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修法,合理擴大納入綜合征稅的所得范圍,完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完善吸引境外高端人才政策體系。 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原則,積極穩(wěn)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建立健全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tǒng)。
值得一提的是,文章主要是針對“十四五規(guī)劃”而言的,因此“十四五”期間房地產稅立法的可能性極大。
其實,早在2018年,財政部就已經(jīng)提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原則,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實施。但是后來,外部環(huán)境發(fā)生變化,經(jīng)濟下行壓力大,房地產稅立法沒有推進。
之后,原本預期2020年房地產稅有進展,但很不巧,2020年初出現(xiàn)了新冠疫情,房地產稅再度被擱置。2020年的兩會中未提及房地產稅??梢姡?020年以及2021年房地產稅立法不大可能有實質性進展。
今年12月2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fā)言人舉行新聞發(fā)布會,透露了2021年立法計劃,提及了23個法律,但并沒有見到房地產稅。
所以,我的總觀點是十四五期間(2021年-2025年)房地產稅立法可能性極大,但最近兩年概率偏低。
但需要指出的是,房地產稅立法并不等于馬上稅收,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原則,首先需要立法,然后獲得授權,再推進。比如深圳要征收房地產稅,需要國家立法后,授權給深圳才能征收。
而且房地產稅是分步推進,意味著不是立法后就普遍征稅,應該是先選擇少部分城市進行試點。
所以未來幾年,房地產稅對樓市實質性影響有限,主要預期層面的影響。
房地產稅與目前房地產相關種稅不同的是,1、房地產稅不僅要對房屋征稅,還要對房屋下面的土地征稅。2、目前的房地產相關稅費主要是交易環(huán)節(jié)的稅,而房地產稅則是持有環(huán)節(jié)的稅。
這意味著,持有的房子越多,稅收的金額就越大。正因為如此,房地產稅才被民間視為降房價的利器。
但是,必須要知道,房地產稅出臺的主要目的不是為了降房價,而是提高直接稅比重的需要。
所謂直接稅意思是稅費不能轉嫁,而由納稅人直接負擔的稅收。比如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地產稅、遺產稅等。
而間接稅則是納稅人間接交的稅。比如消費稅、增值稅、關稅等。
舉個例子:你買一部1000元的手機,表面上你什么稅都不用,但實際只是買家代你繳。如果賣家是一般納稅人,那么稅率是16%左右。也就是說賣家需要繳160元的增值稅。而這160元的增值稅本質上還是你出的,因為若除去增值稅,手機可能賣到840元。
在增量時代,稅收間接稅的作用大于直接稅,但在存量過渡時代,直接稅的意義則更大。所謂增量時代,是GDP和貨幣保持高速增長(比如過往的兩位數(shù))。所謂存量過渡時代則是GDP和貨幣轉為中高速增長。蛋糕依然在做大,但是做大的速度放慢。
增量時代的特征是:1、所有人都有享受到經(jīng)濟增長的成果。2、稅收的增長主要來自于財富增量。存量過渡時代的特征是:1、社會階層可能固化,比如有房的人更富,無房的人更難賺錢,2、稅收慢慢轉向存量。
當前,我國的廣義貨幣增速從過去20年的兩位數(shù)下降到當前的個位數(shù)(疫情之后反彈回兩位數(shù)),GDP增速保持在6%左右的水平,經(jīng)濟高速增長轉為中高速增長。
所以稅收模式也跟著變化,提高所得稅和財產稅為主體的直接稅比重,就可以讓“先富帶動后富”,讓普通人能分到蛋糕,讓社會更公平,避免社會階層固化。
表現(xiàn)是房地產稅或將出臺、個稅及企業(yè)所得稅征管力度加強、遺產稅也可能出來等。這些稅基本是“富人稅”,對富人影響大,對普通人影響有限。比如當某某持有10套房子時,稅費可能讓他受不了。反之,當你是一個只有一套房子的普通人,那影響就很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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