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申請核查當次筆試考試分數(shù)是否有錯加或漏加的情況,評分標準的執(zhí)行情況不屬核查范圍。成績核查申請由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受理。辦理方式如下:

  1.申請材料:

  1)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需加蓋公章),證明需含:參加考試時間、考試級別、準考證號等內(nèi)容;身份證復印件;

  2)回函信封:為確??忌芗皶r收到核查結(jié)果,請務必隨函附寄回函信封。信封上務必貼足郵資上海:3.8元;上海以外地區(qū):4.2元,寫清楚收件人的姓名、地址、郵編、電話。

  不按上述要求提供回函信封的申請恕不予辦理

  

  2受理時間:每次考試成績發(fā)布后一個月內(nèi)(以郵戳時間為準?。?。

  3.申請方式: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不予當面受理。申請者將申請材料以掛號信方式郵寄至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地址: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上海市徐匯區(qū)廣元西路315號聯(lián)峰匯7樓F座

  郵政編碼:200030

  電話:021-52583311

  4.反饋方式: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核查結(jié)果以掛號郵寄方式反饋至申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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