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總工會發(fā)放消費券啦!以下是可以消費的場所:

  職工、工會會員憑券在承接“湘消費”或“和包支付”等電子消費券的全省任意商貿(mào)、餐飲、旅游等線下實體商戶開展消費。

  消費時間規(guī)定:

  3月31日前通過在微信“湘消費”、中國移動“和包支付”等電子支付平臺購買消費券的方式一次性提前發(fā)放到位,職工、工會會員應(yīng)在5月5日24時前消費完畢。逾期未消費的余額由各單位工會組織自行收回,并依法依規(guī)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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