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加快發(fā)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其中提到,大城市中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突出,將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chǎn)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尤其是加快發(fā)展保障性租賃住房。

關注到大城市當中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問題,這是本次新政中的亮點。新市民、青年人群體,主要包括進城務工人員、新就業(yè)大學生等。他們超出了公租房的收入限制,卻又距離買下產(chǎn)權房很遠。保障性租賃住房正好彌補了這個空白,解決這個群體的階段性住房困難。

一個城市中,青年人有希望,城市才有未來;青年人有希望,國家才有未來。讓新市民、青年人住有所居、居有所安,并從制度方面加以保障,不僅可以保持城市的活力,更能讓城市具有持久發(fā)展的動力。(張可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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