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獲悉一場持刀報復傷人案,男子因為買東西被冤枉沒錢付,一直對店老板懷恨在心,居然持刀進店連刺數(shù)刀店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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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
祝某因在七、八年前被孫某冤枉自己買東西后未付錢,一直懷恨在心并尋機報復。
2020年3月2日下午,身藏兩把水果刀的祝某來到孫某的商店,見店內(nèi)有其他人,便以買鞭炮為由將孫某騙到隔壁的雜貨間。
趁孫某搬炮時,祝某拿水果刀刺向?qū)O某的頸部、頭部,在水果刀折斷后,祝某拿出另一把水果刀繼續(xù)刺向?qū)O某,孫某在搶刀時倒地,祝某則騎在孫某身上企圖繼續(xù)刺孫某。
孫某邊搶刀邊喊救命,孫某妻子見狀準備出去叫人,被祝某一把抓住頭發(fā)將其拖到房間里,阻止其叫人。最后見有人進來,祝某才逃離現(xiàn)場。
經(jīng)鑒定,孫某頭、頸部多處皮膚裂傷,其損傷程度評定為輕傷二級。
5月22日,祝某家屬與孫某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賠償了孫某人民幣2.2萬元,并取得了孫某的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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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判
被告人祝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并致人輕傷二級,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構(gòu)成了故意傷害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祝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且當庭自愿認罪,是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被告人祝某家屬與被害人已達成和解協(xié)議,支付了賠償款,被告人祝某取得了被害人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判處被告人祝某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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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生活中難免會有一些摩擦,
然而遠親不如近鄰,請大家相互理解包容,
而不是采取過激的手段,
否則會給他人帶來嚴重傷害,
自己也終將難逃法律的制裁。
來源:岳陽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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