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沙市教育局印發(fā)《2021年長沙市城區(qū)小學升初中微機派位實施細則》,快和小編一起看看今年微機派位的具體安排!
一、基本原則
小學升初中招生的基本原則為“區(qū)(縣)為主,保入學;市協調,保公平”。公辦學校按照單校劃片(對口升學)、多校劃片和配套入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多校劃片的方式為“相對就近、免試入學、指標到校、微機派位”。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初中招生按照“誰審批、誰管理”原則,納入審批地統(tǒng)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派位,隨機錄取。
二、派位辦法
公辦學校派位。依據當年派位計劃數和學生志愿填報人數進行,當志愿填報人數小于或等于志愿學校派位計劃數時,計算機派位系統(tǒng)依據學生志愿自動分配到該志愿初中學校;否則按照計劃人數隨機分配到該小學對應的初中學校。
民辦學校、子弟學校派位。依據民辦學校、子弟學校派位計劃數和學生志愿填報人數進行,當志愿填報人數小于或等于志愿學校派位計劃數時,計算機派位系統(tǒng)依據學生志愿自動分配到該志愿初中學校;否則按照計劃人數隨機分配到該志愿初中學校。
捆綁派位。為便于家長接送雙(多)胞胎子女上下學,更好履行家長監(jiān)護責任,在微機派位志愿填報前家長可以自愿申請雙(多)胞胎子女以捆綁方式派位到同一所初中學校(包括公辦學校、民辦學校和子弟學校)就讀。一旦選擇以捆綁方式派位,家長需要在申請表中明確其中一個孩子作為代表參加微機派位,其他孩子則共享派位結果。微機派位志愿填報前未申請以捆綁方式派位的雙(多)胞胎子女,視為自動放棄,過期不再受理,不能以捆綁方式安排入學。
民辦學校、子弟學校的派位計劃面向城區(qū)所有自愿選擇的小學畢業(yè)生,派位后仍有富余學位的征集志愿招生可面向全市自愿選擇的小學畢業(yè)生。
三、志愿填報
1. 公辦志愿填報。學生(家長)根據畢業(yè)小學(或跨區(qū)組)對應分配的初中學校以及派位計劃數,選擇其中一所公辦學校填報志愿。
2.民辦志愿填報。學生(家長)在充分了解民辦學校、子弟學校辦學理念、師資水平、基礎設施、招生計劃、收費標準、教育質量和辦學特色的基礎上,自愿選擇一所民辦學校或子弟學校填報志愿。
3.實行多校劃片的小學畢業(yè)生可同時填報一所公辦學校志愿和一所民辦學校志愿,其中公辦學校志愿為必填項,民辦學校志愿為選填項;如未派中志愿學校需通過征集志愿方式入讀民辦學校、子弟學校的,必須填報民辦學校或子弟學校志愿。學生在填報民辦學校志愿時,必須選擇公辦學校志愿優(yōu)先還是民辦學校志愿優(yōu)先(學生只填報公辦學校志愿,不填報民辦志愿時,計算機系統(tǒng)自動視為公辦志愿優(yōu)先)。
4. 單校劃片(對口升學)的學生,若自愿選擇民辦學?;蜃拥軐W校就讀,必須填報民辦學?;蜃拥軐W校志愿(計算機系統(tǒng)自動視為民辦志愿優(yōu)先)。
5.已被提前錄取的配套入學學生、九年制小學部直升學生,特色學校錄取學生、項目基地特長生等均不再參加微機派位以及有富余學位民辦學校、子弟學校的征集志愿招生。
四、日程安排
4月1日—15日,外地回長、跨區(qū)升學以及配套入學的學生須登錄“長沙市普通中小學入學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上報名。
5月9日—11日,九年一貫制(或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小學部自愿直升的畢業(yè)生,統(tǒng)一在“長沙市普通中小學入學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
特色學校(體育、藝術和外國語)在“長沙市普通中小學入學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
體育藝術后備人才項目基地接受報名,組織專業(yè)測試。
5月15日—16日,體育學校、藝術學校組織專業(yè)測試。
5月28日,統(tǒng)一組織對九年一貫制(或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小學部直升、外國語學校特色招生,按照先小學部直升后外國語特色的順序進行電腦派位,隨機錄取。已派中小學部直升的學生,不再參與外國語特色電腦派位。
6月1日前,完成配套入學、體育藝術后備人才項目基地、特色招生等提前批資格審核,下發(fā)提前批招生預錄名單(這些學生不再參與微機派位)。
6月20日,區(qū)教育局指導各小學完成微機派位學生志愿填報,并組織外地回長生、跨區(qū)生進行微機派位志愿填報。
6月30日上午,全市統(tǒng)一在芙蓉區(qū)舉行2021年城區(qū)小學升初中聯合微機派位。
7月1日,公布初中學校微機派位結果。
7月6日—8日,富余學位民辦學校、子弟學校進行征集志愿填報。
7月10日,組織對富余學位民辦學校、子弟學校進行電腦派位。
五、政策優(yōu)待
(一)對行動困難的殘疾兒童、雙盲子女根據家庭住房實行就近照顧安排入學。家長填寫《長沙市雙盲子女、殘疾兒童小學畢業(yè)就近分配申請表》,畢業(yè)小學初審簽字后統(tǒng)一提交到所在區(qū)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復核,經審定后在微機派位前實行就近安排。
(二)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取得人才綠卡的高層次人才(具體包括:A類國際頂尖人才,B類國家級領軍人才,C類省市級領軍人才,D類高級人才),其子女申請就讀公辦初中學校優(yōu)待的,4月20日前登錄“長沙市一體化人才服務平臺”,按要求錄入(提交)家庭住房、子女現就讀學校和升學意向等信息,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受理,核實資格后按市委高層次人才政策予以安排。
(三)根據《長沙市軍人子女教育優(yōu)待實施細則》,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申請就讀城區(qū)公辦初中學校優(yōu)待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填寫《長沙市軍人子女小學升初中優(yōu)待審批表》,并按審批表的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于4月20日前報長沙警備區(qū)政治工作處核實,再由長沙警備區(qū)政治工作處統(tǒng)一提交長沙市教育局進行聯合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按政策享受教育優(yōu)待。
(四)對烈士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人民警察一級至二級英模子女、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人民警察子女等符合國家政策的優(yōu)待對象,小學升初中參照軍人子女有關政策享受教育優(yōu)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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