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星區(qū)人民政府副區(qū)長趙煥

因“無籍房”交易難、繼承難、融資難、入學難,所引發(fā)的信訪問題占婁底市信訪總量的40%。2020年9月以來,婁底市高位推動,攻堅克難,堅持“一周一調度”,把“無籍房”辦證作為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的大事、要事來抓,在守住質量和消防安全底線的前提下,逐一解決難點、疑點、堵點問題,取得了良好的成績,得到了公眾的認可。目前,婁底市中心城區(qū)103個商品住宅項目、15個棚改項目(共涉及5萬余戶)列為集中化解對象。截至2021年1月6日,南苑上和二期等78個項目31349戶已完成轉移登記,其中38個項目已基本辦結。

“無籍房”辦證工作政策要求高、群眾期盼大,需要一鼓作氣、久久為功、持續(xù)推進。從前段工作的開展情況來看,還存在以下主要困難:

一、項目主體消極作為。有的項目主體不作為,不配合辦理登記,相關手續(xù)難以獲得授權和認可;有的項目主體難作為,資金鏈斷裂或進入破產程序,無法籌措整改掃尾資金;有的項目主體緩作為,部分團購房單位沒有積極履行組織申請、配合整改、信訪維穩(wěn)等責任。有的項目主體被列為打非對象,與相關單位、施工單位、購房人、其他債權人之間存在糾紛,短期難以調處到位。

二、竣工驗收困難重重。有的項目存在房屋質量、消防安全隱患,難以達到竣工驗收標準;大部分項目存在因國土手續(xù)不全、欠繳土地出讓金,土地置換未完成、超紅線、超面積沒有處理等問題無法進入驗收環(huán)節(jié);購房人外出務工、失聯(lián)、轉讓、繼承等原因造成項目資料收集緩慢;被處“打非”的項目真實購房人信息因多次轉讓導致確認難度大。

三、部分工作進展滯后。據不完全統(tǒng)計,納入化解的商品房住宅項目,50%以上需補繳土地出讓金,70%以上欠繳稅費。截至2021年1月8日,中心城區(qū)項目各類稅收入庫2億元,物業(yè)維修資金1.4億元,對第四、五、六批項目中發(fā)放《催繳通知書》后仍未繳納的,匯總發(fā)出《欠費征收決定書》24份,還有8個項目尚未進行首次登記,有26個項目暫未公示公告。如果此批化解處理不力,暫未納入化解范圍的2016年后開工建設的未辦理產權登記的化解工作將舉步維艱。

四、容缺辦證存在隱患。證繳分離、以證明代替發(fā)票、以說明代替許可和備案等容缺辦理方式,存在法律政策風險,可能引起質量、消防、安全等方面的連鎖反應。部分工作人員有后顧之憂,不敢擔當,影響辦證推動。

針對這些存在的問題,特建議:

一、進一步強化思想認識,確保形成強大合力。市、區(qū)兩級工作組要提高思想認識,把解決“無籍房”辦證問題作為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理念和促進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的重要任務,胸懷大局、各司其責、協(xié)同推進。對稅費清繳和進展緩慢的項目,要有“啃硬骨頭”的決心和信心,深入一線,加強對項目主體的政策宣傳和思想引導,讓項目主體充分了解利弊,讓購房人理性維權。

二、進一步強化分類施策,確保工作有序開展。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積極尋求“一案一策”,妥善提出處理辦法,在確保法律適用準確的前提下把問題處理到位。要壓實項目主體責任,確保項目主體及時承諾、簽字,主動承擔、參與辦證手續(xù)全過程,堅持依程序操作。對已公示公告進入辦證流程的項目要綜合研判,認真梳理項目存在的問題,找準問題的癥結,針對不同的問題,建立工作清單、責任清單、問題清單,采取有力的措施和辦法,分類施策,精準發(fā)力;對沒有公示公告的項目,市直業(yè)務指導組加強指導督促,加大群眾工作力度,盡快公示公告進入辦證流程。

三、進一步強化依法打擊,確保工作強力推進。對項目主體拖欠土地出讓金、稅費、代收的物業(yè)維修基金和契稅,加大行政、司法追繳力度,做到應繳盡繳,維護稅收公平和秩序;對項目主體不履責、不配合、不提供資料或依法應由其主動申請事項不提出申請的,及時進行約談,約談無果的,按程序移交相關部門依法處理。將拒不配合或惡意拖欠的開發(fā)商和企業(yè)負責人納入失信黑名單,選取典型進行打擊處理,形成震懾氛圍。

四、進一步加強源頭監(jiān)控,確保形成長效機制。自然資源與規(guī)劃、住建等部門要梳理“無籍房”產生的原因,對癥下藥,切實形成長效監(jiān)管機制。針對開發(fā)商誠信缺失、違法建設、稅費欠繳等現(xiàn)象完善監(jiān)管制度、落實監(jiān)管責任,要緊跟項目進展主動巡查,及時發(fā)現(xiàn)超紅線施工、改變結構、加層、改變容積率等違法行為,強力整改,能拆除的及時拆除,不能拆除的及時處理到位。嚴禁“先建后批”“邊建邊批”,嚴禁機關事業(yè)單位及干部職工組織或參與集資建房、團購房,做到解決老問題,不產生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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