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購買手機卡的失信用戶,有關部門將實施關停其名下登記的所有移動電話號碼,且2年內(nèi)限制其身份證件或組織機構代碼等證件辦理移動電話新入網(wǎng)、過戶等電信業(yè)務的懲戒措施。

  警方提醒稱,出租、出借、出售銀行卡和手機卡涉嫌違法犯罪,最高可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信用懲戒也將給個人、家庭及工作帶來極大影響。大家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手機卡、銀行卡等,不要為了蠅頭小利而將自己的手機卡、銀行卡出租、出借、出售給他人。

  第二批懲戒名單

如下

  曝光名單(1)

  

  曝光名單(3)

  

  曝光名單(2)

  

  曝光名單(5)

  

  曝光名單(4)

  

  曝光名單(6)

  

  曝光名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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